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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20-10-14 浏览:2073次

瑞士是全球最自由、最具竞争力的经济体之一,始终与其他国家保持紧密的经济联系。对投资者而言,安全的法律体系与长期稳定的基本面、相对较少的监管规定以及毗邻众多研究机构,使瑞士成为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在欧洲的选择地。瑞士是外国公司的全球和地区总部的重要中心。在欧洲公司纷纷选择瑞士设立其全球总部的同时,美国公司也倾向于在这里设立自己的地区总部。近几年,将总部移至瑞士的公司数量有所上升。根据里特管理顾问公司的分析,从2003年到2011年中期,超过300家公司的总部移至瑞士。这些公司中,53%来自美国、31%来自欧洲、而11%来自亚洲。知名的企业包括有亿贝(eBay)、庞巴迪(Bombadier)、雅虎(Yahoo)、谷歌(Google)、IBM及卡夫(Kraft),展示了瑞士作为公司总部落户地的吸引力。



企业架构/分类

瑞士联邦宪法保护经济自由,允许任何人(包括外国公民)在瑞士开展业务,并因此开办公司或持有某个公司的权益。成立公司无需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无需具备商会或专业协会的成员身份;也无需每年汇报经营业绩。但是,外国公民必须拥有工作和居住许可,才能在瑞士长期开展业务。瑞士法律承认下列商业实体的类型:合伙制非股份有限公司(独资、有限合伙或一般合伙)和资本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或AG)、有限责任公司(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或GmbH) 。“集体投资有限合伙”(KkK) 与英语国家常见的“有限合伙”形式相对应。被称为有限两合股份公司(GmbH & Co KG) 的法律形式在德国和奥地利很常见,但在瑞士却不存在。外国公司入驻瑞士所适合的商业实体形式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业务的性质和时间范围、一般法律和税务条款以及管理层的战略目标(总部、生产工厂、销售办事处、财务或服务公司等)。来自外国的公司和个人卓志企业被允许自行决定适合其业务的法律形式。这需要进行仔细的评估,在此期间税务因素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建议在这一过程初期就聘请熟悉瑞士法律和税务制度的顾问。


在瑞士成立企业有以下基本选择:

• 成立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常见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 设立分支机构

• 收购瑞士现有的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组建合资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瑞士Verein(协会/基金会)

 外国公司入驻瑞士最常见的选择是组建子公司(以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即AG或GmbH)与分支机构。新出现的集体投资有限合伙公司对风险资本也是颇具吸引力的选择。


在选择商业实体的正确形式时,以下标准非常关键:

• 资本:组织或注册成立的费用、所需资本和最低资本要求

• 风险/责任:创业风险越高、或者金融投资越大,就越建议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 独立性:行动的自由可能会受到公司结构的制约

• 税金:公司或所有者的业务收入和资产将依据不同的公司结构单独或共同征税

• 社会保障:依据不同的法律形式,某些社保计划是强制性的、自愿性的或者是不存在的

 股份公司(AG)


股份公司德语为Akt iengesel lschaf t (AG)、法语Sociét é anonyme (SA)、意大利语Società anonima (SA) ) 是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的corporation或英国的public limited company的形式类似。这是瑞士最重要和最普遍的公司结构类型。此外,外国公司通常为其在瑞士的子公司选择这种法律形式。股份公司是一种独特的法律实体(有自己的法人资格),其责任仅限于公司资产。注册股本事先确定,然后分为股份。股份公司不仅是适合大公司的一种恰当的法律形式,也同样适合于中小型公司。它还是控股公司和金融财务公司通常采用的法律形式。成立股份公司至少需要一名或一名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至少有一人为股东。股本至少为10万瑞士法郎。为了成了股份公司,至少需先支付5万瑞士法郎,随着股本的增加,后续需至少缴纳足10万瑞士法郎。股份公司的最高组织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由一名或多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无需是公司股东。对董事的国籍或合法的居住地没有要求。至少有一名被授权代表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委员会)成员必须居住在瑞士。股份公司向董事会成员所支付的薪酬依据行业、公司规模和销售收入而有所不同。在瑞士,规模为1,000人以下的公司中董事会成员的平均年薪约为2.6万瑞士法郎。最常见的薪酬形式是按年支付的一次性报酬和费用报销。瑞士的董事会平均由3.6人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 (GmbH)

有限责任公司(GmbH)是本身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商业实体。此类公司可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或商业实体联合成立,其设定资本(名义资本)需提前确定。每位股东以一份或多份名义股本的形式持有名义资本,名义价值至少为100瑞士法郎。名义资本总额必须至少达到2万瑞士法郎,且须全额缴付。名义股本可以很方便地进行书面转让。卓志企业 但是,投资资金的所有人必须写入商业注册。本质上,所有股东都有权参与公司管理,他们之中至少有一位在瑞士境内居住。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公司的一种具有吸引力的替代形式,特别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尤为如此。由于不要求成立董事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的结构性花费会显着降低。另一方面则意味着所有的责任都集中于董事长。依据自身的规模,有限责任公司仅需遵守有限的审计要求。与股份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在于股本要求较低,但劣势是不能匿名:所有股东的姓名,包括那些在随后加入公司的股东的姓名,均须向公众披露。

分支机构:

除了在瑞士成立子公司,外国公司还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这是外国公司在瑞士第三常见的公司结构)。这些分支机构仍与母公司保持了一定的组织和经济独立性。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即使它能够自己签署协议、处理事务以及以原告或被告的身份列席业务所在地的法庭,但是其仍然是外国公司的一部分。分支机构一旦成立,就必须在商业注册处进行注册。在涉及授权、注册、税收和账目方面,分支机构将被视为瑞士公司来处理。外国公司要在瑞士成立分支机构,必须有一名在合法居住地在瑞士的的授权代表。

集体投资有限合伙:

集体投资有限合伙的形式(德语缩写为KKK,法语为SCPC)与英语国家常见的有限责任合伙(LLP)形式相对应。作为一种风险资本投资工具,这一公司形式只允许合格投资者使用。与《瑞士债权法》中有关有限合伙的规定相比,根据规定,无限责任制的合伙人必须为自然人(而不是公司投资者),而集体投资有限合伙制的负有法律责任的合伙人必须是公司。


2006年起,这种法律形式开始在瑞士境内出现。对于想要设立LLP形式的投资者和有限合伙人这是继卢森堡、爱尔兰或英属海峡群岛(特别是泽西岛和格恩西岛)成立公司后的又一选择。这巩固了瑞士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并为提升瑞士在专用风险资本、私募股权、甚至对冲基金管理公司方面的专业化服务创造了条件。

独资:

对小型商业而言,由自然人拥有的公司(独资或单一所有人的公司)是最受欢迎的公司结构。无论个人是否单独开展商业活动、或者说运营业务或公司,该形式都能合法存在。独资公司的所有人承担企业风险,对其全部私人和公司资产的风险负责。另一方面,公司所有人也拥有决定公司政策的唯一权力。

如果业务运营成功,则公司能方便地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失败,其清算也比其他法律形式更加容易。独资公司不必在商业注册处进行注册,除非其年销售额超过10万瑞士法郎。

一般合伙:

如果两个或多个自然人遵循标准商业实践共同出资运营业务,这种类型的公司被称为一般合伙。一般合伙公司由各参与方依据合伙协议成立。由于它(如独资公司)并非独特的法律实体,因此无需缴税。税金由单独的合伙人支付。合伙人以各自的资产对合伙形式的任何债务或者义务负有无限共同责任。公司需进行商业注册。

合资:

作为一种合伙形式,合资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它不受到法律监管,是与瑞士合伙人共同进行经营的一种适宜的形式,通常是以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新公司的方式操作(比如:外国供应商与其瑞士销售方共同成立一家制造或销售企业)。对于较小的项目(比如:有期限的研究项目),合资也可与普通合伙一样运营。

瑞士Verein:

瑞士VEREIN是一种瑞士法律认可的法律结构,类似于美国法律下的自愿协会。瑞士verein是展示全球品牌的绝佳解决方案,同时允许作为verein一部分的公司将其法规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进行维护。跨国专业服务提供商主要使用它来限制他们的责任.